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

叁、釋二十八輕戒──在五眾前行戒第二十五

若優婆塞、優婆夷受持戒已,道路若在比丘、沙彌前行,是優婆塞、優婆夷,得失意罪,不起、墮落;不淨、有作。

一、 五眾:

  「五眾」者,是指出家五眾,即:
  比丘:出家已受具足戒之男子。
  比丘尼:出家已受具足戒之女子。
  沙彌:出家已受十戒之男子。
  沙彌尼:出家已受十戒之女子。
  式叉摩那:是學法女,即將出家受具足戒而學六法之女子。

二、 道路若在比邱、沙彌前行:

  (一)、受戒已的優婆塞、優婆夷,以出家五眾在道路相行時,應居五眾之後,不可超五眾之前而行,以示對出家眾之尊敬。
  (二)、出家眾是三寶之一,在家二眾應心生敬重,佛住世時有維摩詰居士者,佛法精深,常為白衣說法,若見聽眾中有出家比丘,必先向比丘頂禮以後,方行陞座說法。以示對僧寶之敬重。
  (三)、但有三種情況,可讀前行:
  1. 道路前有路障,非排除則不能前進,此時優婆塞、優婆夷得前行排除路障,以利五眾安行
  2. 道路前有兇險,為排除兇險如惡狗、毒蛇、猛獸等,可得前行排除,以利五眾安行。
  3. 奉五眾之命承辦某事,即可前行。
  若無以上三種原因而前行者,即為犯戒。

三、是優婆塞、優婆夷得失意罪:

  于尊長前行,亦為世俗禮法所不許,出家五眾是為僧寶,若為前行,更為不敬。不敬僧寶,是意業,故云得失意罪。

三、不起、墮落:

  不敬僧寶,意業不淨,道業不能昇起,不昇起即行墮落,故云不起、墮落。

四、不淨、有作:

  不敬僧寶,是意業不淨,不淨意業,是有為法、有作法,故云不淨、有作。

  網主備註:藍色字為菩薩戒經文,紅色字為分段經文,黑色字為內容解釋。

發出日期:2010年9月7日星期二下午 7:02p.m
資料來源:普陀書軒緣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