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

叁、釋二十八輕戒──不瞻病苦戒第三

  若優婆塞、優婆夷受持戒已,惡心不能瞻視病苦,是優婆塞、優婆夷得失意罪。不起、墮落;不淨、有作。

一、惡心:

  「惡」有二解,即「憎惡」與「厭惡」。「惡心」也有二解:
  一是胃逆欲謂之惡心,如聞屍臭味,能使人胃逆欲吐,惡心不已。
  二是對某事不耐於心,如見糜爛、骯髒、病苦之人,不耐於一見,謂之惡心。
  此處所謂之「惡心」,含有憎惡、厭惡、不耐於心等三種意義。
  受戒已之優婆塞、優婆夷,本應具慈悲心,以利樂、救度苦難眾生為心願,若見病苦之人而起惡心,是無慈悲心、利他心、只有自私心,故「私心」亦可稱之為「惡心」。

二、不能瞻視病苦……得失意罪:

  (一)、「瞻視」,就是「探候」、「看顧」、「照料」的意思。「病苦」就是身有病、有苦、或病、苦兼身,而無法自處,至為痛苦難當之人。
  (二)、受戒已之優婆塞、優婆夷,凡遇病苦之人,均應發慈悲心前往瞻視。佛在聲聞律中說:
  「佛告諸比丘:若有欲供養我者,當供養病人。」
  佛陀大慈大悲,將病苦之人視同已身,甚至過於已身。為何要供養病人呢?佛說能供養八種人者,即種八福田。就是:諸佛、聖人、父、母、和尚、阿闍黎、眾僧、病人。故瞻視、供養病苦之人,是為自己種福田,功德無量。
  供養諸佛、聖人、父、母、和尚、阿闍黎、眾僧是行孝心,慈孝相連,故孝心即慈心,所得功德是慈田:瞻視、供養病苦之人是行悲心,所得功德是悲田。佛說:
  「三心(孝心、慈心、悲心)之中,慈心為最,八福田中,悲田最勝,謂能就苦患之因,自受安樂之果,故看病者,為第一福田。」
  (三)瞻視病苦,應具五德,即:
  一是應知病苦之人,何者可食,何者不可食。
  二是不嫌惡病苦之人大小便利、唾液、膿血。
  三是有慈悲心,不為自己衣食、金錢而瞻視病苦。
  四是能予調理湯藥,幫助吸食。
  五是能為病苦說法,使離苦得樂。
  是以,受戒已之優婆塞、優婆夷,應以慈悲心,瞻視病苦,若以惡心不能瞻視病苦,不但失原發菩提心,並失自我之功德福田,故謂「得失意罪」。

三、不起、墮落:

  不能瞻視病苦,見病苦而惡心之優婆塞、優婆夷,即原得法位、果位都將失去,當然不能升起。因惡心不能瞻視病苦,即已毀犯戒法,是為不淨之人,故應墮落。

四、不淨、有作:

  「惡心」,是意業不淨,不能瞻視病苦,是身業不淨,若見病者惡心而口出惡言,是口業不淨。乃成身、口、意三業不淨。
  不淨之人,必有煩惱,有煩惱即有結縛,有結縛即成生死,生死是有法、是作法,故云「有作」。


叁、釋二十八輕戒──不瞻病苦戒第三畢

  網主備註:藍色字為菩薩戒經文,紅色字為分段經文,黑色字為內容解釋。

發布日期:2010年03月17日星期三下午5:15p.m
資料來源:普陀書軒緣整理